朋友圈又开始转发“同性恋平权”的推文了。
这次是校媒做的,影响力应该会稍大一点。无论是出于先进性也好,一场口号也罢。我是不支持以各种形式表达人种/性取向“骄傲”的。
不说什么大道理,听我讲几个故事好了。
1
一次聚会吃饭,一桌人说到台湾对于修订婚姻法(从而间接同意同性恋婚姻)的尝试。说到后来几乎大家都表示支持,A却来了句,只有婚姻法有什么用?那离婚呢?要不要离婚法?万一要财产划分呢?
一下子感觉晴天霹雳一样让场面尴尬下来。
的确,开始有了结婚的许可,也不能保证一纸婚约使爱情保鲜,幸福常驻。那为什么人们还要有同性婚姻的诉求呢?
当时大家几乎都把问题变成了对A的指责和鄙视上——“怎么能这么说呢!”“你这是歧视!是偏见!”
可是终归是没有说到问题的关键
当病人在病床上靠着呼吸机,点滴和导尿管来维持生命的状态,人们想要有尊严、没有痛苦的死亡的时候,于是有了安乐死。
不是说,安乐死的出现是人类多大的进步。但是因为有了这个选择,会让人感到幸福。
没有同性婚姻法的现在没有怎样,有了同性婚姻法又会怎么样呢?会让所有人变成同性恋吗?所有的同性恋都会结婚吗?
并不会。
但多了这个选择,更多相爱的人会走到一起。
所以这个选择,要有。
2
之前上课时老师有说过,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很多情况都符合这一句的含义,在这里引来同性婚姻也不足为过。
我问过身边的朋友,以后要是同性婚姻合法,你和你的(同性)对象会结婚吗?
朋友摇摇头,喝了口酒。
很多事情,不是有了法律的首肯就是童话的结局。
走在大街上的同性恋人牵个手都会引来异样目光,发条秀恩爱的微博也会有喷子跑过来骂
“恶心”、“有病”、“变态”……
这都是轻的。
人心是抵抗的,即使有了法律认可,家里反对,亲朋反目,要着一纸婚约还不是变着花样地跌进受人辱骂的坟墓?
所以,LGBTQIA群体(性少数群体)追求的东西也不应该仅仅是被人看到的“婚姻平权”啊,
而是作为一个人被其他人平等看待,不是反对,不是辱骂,更不是刻意的被摆上作秀的舞台。
3
众所周知我这个人很给。
给到我这个岁数,大家基本上是接受了我的玩笑和戏弄。
直到一次一个同学在我们一起“给里给气”的时候,来了句——
“啊,你离我远点,我恐艾”
???
现在“恐同”是“政治错误”,所以就改“恐艾”了?
再三确定不是同学口误之后,让一直以“艾滋大使”自居的我因此陷入了沉思。
仔细想了想,这种语言的出现,主流媒体和男同性恋群体要五五分责。
多次看到,关于艾滋病的报道时点名男同性恋,再次点名时说到男大学生同性恋。原因是因为不可描述的时候没有做好可描述的准备和预防。
不太明白明知道播这类新闻除了让社会人心惶惶,加大歧视和偏见让人认为“男同性恋=艾滋病”还要继续敲黑版强调从而加大社会舆论压力,而不是宣传正确的艾滋病知识和性教育。
多说自己懂得多,有事没事就开车,可是阴沟里翻船的还不都是那些老司机。
我一向认为,事前轻描淡写的预防,总好过事后哭天抢地的懊悔。
既然主流不去性教育,你总可以自学啊?!
资源种子一找找一堆,真枪实弹时候你软了?!
艾滋传播三途径——
血液、母婴、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性。
什么?你说这太隐晦?
就是只要你和TA之间没有什么隔着的一切不可描述活动
都被统称“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性”
明白了吗?
明白了。
4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同性恋游行叫“骄傲游行”。
一方面追求平等,一方面又觉得骄傲。字面意思有点令人模糊不清。
这个世界是这样,有的时候“政治正确”挺可怕的。
地铁上,一对热恋男女亲亲抱抱可以被人表示反感;可是,如果要是一对同性恋在亲亲抱抱表示反感就会被冠上“反同”“歧视”“同情心被狗吃了”的标签。可是话说回来,同样是扰乱公共秩序、“有伤风化”不能因为“同性是真爱”就不能让人批评啊。
要人重点保护的、要鲜花掌声的,是特权,不是平等。
所以在我眼里,那些(不针对LGBT群体)涂着颜料、披着化纤旗织到处乱跑,或者把头像加上奇怪滤镜的活动有些太过喧闹和缺乏新意。
我所理解的权利平等,
不是
单方面的处于劣势但依旧坚强然后自我感动。
不是
当人问起“你是同性恋吗?”
非要挥舞着六色而不是七彩的彩虹旗,再坚定地说
“是的,我是!我自豪我骄傲!”
而是
对方疑问的时候,只要轻描淡写地点点头
照在两人身上的,都是平常而温柔的阳光。
好几个月不更,就说这么多。
文/男優在
谁是你给给的朋友?大声说我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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