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遂判决某超市向史某退还货款并给付三倍

此外,涉案产品外包装标注“长期使用本产品能抗衰老、助消化、增强睡眠、消除疲劳,活血化瘀,预防神经衰弱”,某超市辩称,上述标注有依据并提供了百度搜索结果(木棉皮功效),百度搜索信息载明的木棉皮的功效为“清热解毒;散瘀止血;主风湿麻痹;泄泻;痢疾;慢性胃炎;胃溃疡;崩漏下血;疮疖肿痛”等,但显然该证据不能证明涉案产品具备外包装上的功效,对消费者造成了一定误导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在校生现艾滋病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案情】2015年5月6日,史某在某超市购买“佳利2500克木棉被”和“佳利3000克木棉羽丝被”多件,金额共计3841元上述木棉被产品标牌上和外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为“fz/t62005-2003”,安全类别为“gb18401-2003b类”,外包装上标注“连云港市佳利床用木棉制品有限公司出品”、“本产品采用进口绿色天然木棉树花绒加工精制而成……长期使用本产品能抗衰老、助消化、增强睡眠、消除疲劳,活血化瘀,预防神经衰弱……”史某认为某超市销售的涉案产品存在执行标准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存在虚假宣传、男艾滋病的早期症状误导消费者的情形,故起诉要求某超市退还货款并要求赔偿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后诉诸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多

【审判】经查明,史某购买涉案产品时gb18401-2003b类安全标准已经被gb18401-2010b类安全标准代替,因此某超市销售涉案产品标注执行标准已失效,存在违规行为的事实法院遂判决某超市向史某退还货款并给付三倍赔偿

3月14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十起去年办结的消费者维权案例,涉及商品房买卖纠纷、日常用品买卖纠纷、旅游服务纠纷、医疗服务纠纷等内容,晚报选取其中三起案例,以期对广大读者消费维权带来指导意义

案例一:棉被夸大功能 商家三倍赔偿

【1】【2】【3】


白殿疯预防生活护理
医院专家这样诊断白斑是不是为白癜风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goodkuaiji.net/azbzq/105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公司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